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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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galong1999@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 109037159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0371595A00_ATTCH1.PDF 、 0371595A00_ATTCH2.pdf)
主旨:各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1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41383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本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