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內介聘辦法前已公告於校網,惟相關期程教育局尚未公布,俟公布後會再行公告於校網。
2.請擬申請 109 年度【市內】或【他縣市】介聘或【轉任】教師,109 年 3 月 31 日下班前將申請表送人事室,俾利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
3.申請表如附件下載。
4.逾時提出申請視為無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