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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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09031288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0312885A00_ATTCH1.pdf、0312885A00_ATTCH2.pdf)
主旨:檢送修正之「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本市新設學校預計於110學年度正式設立並招生,及充實十二年國教課綱課程所需科技領域師資,爰修正旨揭要點。
二、旨揭要點可至本局網站-課程發展科-法令規章(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項下下載。
三、檢附旨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臺南市私立昭明國民中學除外)
副本:臺南市政府法制處(含附件)、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含附件)、本局秘書室(含附件)、本局特幼教育科(含附件)、本局課程發展科(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