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請參賽學生提早至體育室前公佈欄記下自己比賽時間、集合地點。
二、請參賽學生提早於檢錄前熱身,並於賽前 10 分鐘 準時至集合地點 檢錄。 檢錄結束後,未到場者以棄權論 。 三、比賽選手請穿著運動服及運動鞋 穿涼鞋或拖鞋者不可下場比賽。 四、若選手名單有異動,請最遲於「比賽前一天放學前」由 「導師」向學務處體育組 提出,恕不接受比賽當天更換選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