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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臺南市東區東光國小寒假學生志願服務實施辦法
時間: 109年 1月 21 日~109 年 2 月 7 日 (星期一~星期五 9:00-11:00,扣除1/23-29農曆年假期)
請自行下載附件使用 即日起至 1 月 20 日放學前將報名表、家長同意書送交欲服務的處室。
提醒志願服務需先向各自國高中及大學學校學務處申請獲同意,並了解是至本校進行志願服務時數是否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