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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巿東區東光國民小學捲門衛士管理要點111.9.7行政會議
-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
- 目的:維護校園安寧,確保師生安全。
- 管理: 1.總務處設管理人員 1名。2.每學年 9 月進行人員重新審查(於 10 月 1 日,刪除無申請核准之權限。)。 3.每學期 7月份公告管理通知。 4.每學期 8-9月進行權限重設管理。
- 權限: 1.前側門權限 120名。 2.東光樓中樓梯 120名,以行政人員及任務權限優先開放權限。
- 權限:
- 教職員工權限,經申請核准後,開通使用,受權 1學年。
- 家長會及志工團權限,經申請核准後,開通使用,受權 1學年。
- 臨時(任務)權限,請核准後,開通使用,受權 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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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 |
期限 |
人員 |
預估 開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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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 |
1學年 |
本校每學期教職員工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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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會及志工團權限 |
1學年 |
本校每學年家長會、志工團、成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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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任務) |
1個月 |
活動、工程、修繕等臨時任務人員 |
5 |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本辦法經主管會報通過、校長核可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