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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持續推動性別平等政策,鼓勵男性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超級奶爸闖關去」短片,請多參考運用並廣為宣導。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 年 4 月 11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2688 號書函辦理。
二、為建立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並鼓勵男性公務人員參與育兒責任,人事總處繼 113 年製作「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大哉問」短片後,賡續邀請具育嬰留職停薪經驗之現職男性公務同仁分享自身育兒經驗,並結合 AI 技術呈現互動式學習情境製成旨揭短片,請各機關運用多元管道,例如:於公開場合、訓練課程、機關內部網站或電子郵件公告等方式宣導,並主動向有育...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3 月 2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46000908 號書函辦理。
二、近期媒體報導臺北市某高級中學教師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採訪,引發社會各界對教育中立之關注。為維護教育專業與中立原則,請加強督導所屬學校及教師,確實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辦理。
三、教師應本於教育專業,依法享有教學及言論自由,惟亦應遵循《教育基本法》第 1 條、第 2 條所定,培養學生成為具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落實教育中立,不應因個人立場或言行影響教學場域中立性及社會觀感。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函 1 份。
一、依據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114 年 3 月 31 日陸法字第 1140400293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中國大陸近年持續增修國安法令及擴張司法管轄範圍,又於去(113)年 6 月 21 日發布「懲獨 22 條」,並設置懲獨舉報信箱,加劇國人赴陸人身安全之不確定性。公務員不論因公或因私赴陸均屬兩岸交流體系的一環,考量渠等相較於一般民眾,承擔維護國家體制安全、接觸國家機密事項及保障國人基本權利等責任,為陸方滲透竊密之重要對象,赴陸遭留置盤查之安全風險較高,請協助提高相關人員赴陸風險意識及瞭解中國大陸強化管控情形,以利赴陸前審慎評估人身安全程度,減少赴陸可能意外及風險。強化人員赴陸風險意識之宣... 觀看完整文章
(1)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2)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3)服務流程: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申請,由本局受託單位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服務對象進行諮商會談。
(4)每位服務對象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為原則,所需經費由本局相關經費支應;若服務對象申請 6 小時鐘點費補助請畢仍有服務需求,依諮商輔導人員所在之服務機構接續進行服務或是協助轉介,後續服務費用由服務對象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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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本府教育局政風室 257058 號公告。
一、依據本局政風室 114 年 3 月 3 日受理人民陳情檢舉紀錄表辦理。
二、重申本局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人民陳情檢舉案件,基於公務機密維護職責,除不得於對外公文內容揭露陳情(檢舉)人姓名資料外,另建請採密件方式辦理。
三、倘案件辦理過程或案件內容涉及之法規訂有保密規定而未遵守,恐有觸犯刑法第 132 條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虞,相關法規概述如下:
(一)行政程序法第 170 條第 2 項:「人民之陳情有保密必要者,受理機關處理時,應不予公開。」
(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 18 點:「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受理機關應予保密。...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