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1)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2)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3)服務流程: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申請,由本局受託單位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服務對象進行諮商會談。
(4)每位服務對象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為原則,所需經費由本局相關經費支應;若服務對象申請 6 小時鐘點費補助請畢仍有服務需求,依諮商輔導人員所在之服務機構接續進行服務或是協助轉介,後續服務費用由服務對象自行支付。
...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北醫學大學 114 年 3 月 3 日北醫校資字第 1142900017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力促進全國教師研習培訓與發展,該校開設磨課師線上課程,藉由提供生醫領域全英語磨課師課程推動終身學習,包含「大健康管理概論」、「進階大健康管理概論」、「健康資訊系統管理」、「臺灣衛生政策與病人安全」、「挑戰一:如何促進全球衛生安全的永續發展」、「高齡運動與健康」等六門課程(開放時間為 114 年 3 月 10 日起至 115 年 1 月 31 日止)。
三、相關課程資訊如下:
(一)課程全程免費,不限修課對象,完課後可取得免費課程結業證書。
(二)上課方式:進入「教育部磨課師平臺(... 觀看完整文章
轉本府教育局政風室 257058 號公告。
一、依據本局政風室 114 年 3 月 3 日受理人民陳情檢舉紀錄表辦理。
二、重申本局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人民陳情檢舉案件,基於公務機密維護職責,除不得於對外公文內容揭露陳情(檢舉)人姓名資料外,另建請採密件方式辦理。
三、倘案件辦理過程或案件內容涉及之法規訂有保密規定而未遵守,恐有觸犯刑法第 132 條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虞,相關法規概述如下:
(一)行政程序法第 170 條第 2 項:「人民之陳情有保密必要者,受理機關處理時,應不予公開。」
(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 18 點:「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受理機關應予保密。... 觀看完整文章
旨揭活動由嘉義縣政府人事處與本府人事處主辦,並由嘉義縣布袋鎮公所人事室承辦,活動內容說明如下:
(一)活動時間: 114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
(二)活動地點:嘉義縣布袋鎮洲南鹽場、彩虹屋、漁市場、海景公園(高跟鞋教堂)及本市將軍區扇鹽地景園區。
(三)活動對象: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單身公教員工(女性優先錄取)。
(四)參加人數:
1、活動名額 26 人,以男女各半為原則,並由主辦單位依報名情形酌予調整。
2、是日以「公假」登記參加,學校教師除以公假登記參加外,所遺課務由學校排代。
3、全程參與者,於活動結束後核發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3 小時。
其餘資訊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