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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修正條文
第二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
一、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下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二、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以下簡稱照顧者)。
前項第二款所定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二、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 觀看完整文章
【給家長的一封信】
因應防範 COVID-19 新型冠狀病毒 東光國小校慶活動說明
親愛的家長您好:
今年雖然欣逢六十週年校慶,但是面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不斷加劇,依據教育局防疫規範要求,疫情期間各項學校活動以師生參與為原則。因此考量校慶各項活動型態及校內其他活動安排,針對校慶活動方式進行以下相關調整:
1. 3 月 30 日社區聖火傳遞活動取消,因活動場域在校外,人員接觸控管不易。
2. 3 月 30~31 日舉辦校慶運動會各項會前賽,但僅限校內師生參加。
3. 4 月 1 日上午舉辦校慶運動會開幕式及各項會內賽,並結合校內模範兒童表揚活動,預定中午 12:0...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