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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東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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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1-04-24 | 點閱數: 280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10 年 4 月 8 日府教務字第 1100066323 號函暨 110 年 4 月 7 日府教務字第 1100065240 號函辦理。 二、旨揭應知悉事項及該縣教師轉任規定詳如附件。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1-04-23 | 點閱數: 290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0 年 4 月 21 日府教幼字第 1100091517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如有教師,欲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旨揭縣市服務者,請轉知教師有關旨揭縣市之相關介聘規定。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1-04-22 | 點閱數: 359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10 年 4 月 20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015585900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如有教師,欲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旨揭縣市服務者,請轉知教師有關旨揭縣市之相關介聘規定。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1-04-22 | 點閱數: 343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 110 年 4 月 19 日府教學字第 1100089173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如有教師,欲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旨揭縣市服務者,請轉知教師有關旨揭縣市之相關介聘規定。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1-04-22 | 點閱數: 370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3 月 27 日中市教中字第 10900252267 號函轉教育部 109 年 3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10775 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任教之教師,倘持多學制教師證於同一學校不同學制間調動,仍係於同一學校服務,尚符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15 條及高中介聘辦法第 14 條規定之現職學校,爰其實際服務年資得併予採計。 三、另考量學前教育階段教師係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與其他教育階段教師皆係於學校服務,有所差異;是以學前教育教師轉任他教育階段後如欲申請介聘,其曾任學前教育階段教師之年資不得併計為本辦法申...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方雅青 - 人事 | 2021-04-21 | 點閱數: 266
臺南市政府人事處--EAP 員工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EAP 宣導月 臺南市政府人事處--EAP 員工協助及福利關懷網,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eap/index.aspx QR  CORD 掃一掃,煩惱跟著少 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暨教育局人事室關懷關心您!!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1-04-16 | 點閱數: 343
臺南市政府 書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蘇鈺雯 電話: 06-2991111#7806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 suyuwen@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15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100464480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0464480A00_ATTCH1.pdf)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 108-112 年)」,業將「四癌篩檢」列...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1-04-15 | 點閱數: 556
臺南市政府 書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陳明珠 電話: 06-2991111#8493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 susan1011@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14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10037442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請至本府公務入口網-公文附件下載(識別碼 8493) 主旨:臺南市私立示範幼兒園暨示範托嬰中心 110 學年度招生第一階段報名訂於本( 110 )年 4 月 24 日(星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1-04-14 | 點閱數: 328
一、依據 110 年 1 月 13 日奉本局鈞長核准簽陳辦理。 二、公務員疏於注意,過失將公務上秘密洩漏他人,所在多有,在在顯示保密警覺之觀念仍須加強。又綜觀現今政府機關發生重大安全事件,除因人為怠惰,安全觀念與警覺性不足亦是主因,建立機關同仁「安危與共」之認知,俾及時發掘危安因素並消弭,實勢在必行,爰此針對機密與安全維護注意事項,製作旨揭宣導資料。 三、請本局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協助運用入口網站、電子郵件、 LINE 群組、公佈欄或會議場合等方式,將前揭宣導資料周知同仁,俾擴大宣導效益,落實機關維護工作,進而確保政府事務順利推行。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1-04-12 | 點閱數: 204
依據: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100 年 7 月 26 日國後動管字第 1000002093 號令頒「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作業手冊」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緩召日期:自 110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 二、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同仁請於期限內向本校人事室填表申請。 三、有關申請規定逕至人事室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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