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二、收件時間: 5 月 2 日(一)中午 12:00 止
三、收件地點:學務處
四、實施辦法:
五、作品規格:
〈1〉採 A4大小一半(約 21cm*15cm),紙張材質不限。
〈2〉繪製使用材料、技法不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3〉作品名稱表一式二聯,一張貼於作品背面,一張以
六、本實施計畫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