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內容區域
說明:
一、 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暨「臺南市 109 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依據 109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報名系統(http://web.arte.gov.tw/country/ )開放時間自109年 11月20日(星期五)9 時起至109年 12月 21日(星期一)17 時止,請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團體務必於期限內上網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三、 依據本市 109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領隊會議報告事項(教網 168280 公告),請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團體於線上報名後,列印書面報名表 3 份,送交學校加蓋學校印信『大印』後(大專校院得由系、所、院蓋章戳),於109年 12月 23日(星期三)前將書面報名表 2份逕寄(送)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黃鈺雯老師收」(地址: 730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 民治市政中心。務必掛號郵寄且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 109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以利報名作業進行。(逕行參加全國賽之參賽者或隊伍,需另附獎狀影本佐證: 106 及 107 學年度全國賽特優獎狀。)
四、 如需棄權,請務必於 109年 12 月 14 日前由學校代表函文至局,違者將依本市實施計畫第 16 點取消得獎資格,並繳回獎狀。
五、 另,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網站( http://web.arte.gov.tw/country/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109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六、 有關決賽報名問題洽詢專線:
(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電話(02)23110574,分機 121 。
(二)教育局社教科:黃鈺雯老師( 06-2991111#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