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08 年 5 月 1 日屏府教學字第 1081440590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辦理時程簡述如下:
(一)研習時間: 108 年 5 月 4 日(星期六)至 108 年 5 月 5 日(星期日)。
(二)研習地點: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屏東市潭墘里和平路 429 號)。
(三)報到時間: 108 年 5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 9 時 10 分。
(四)開幕式地點:屏東縣藝術館(屏東市潭墘里和平路 427 號)。
三、檢附實施計畫及錄取名單(如附件),請惠予轉知錄取人員準時出席,並核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得於活動結束後辦理補休。
四、注意事項:
(一)本次活動開幕地點在藝術館,現場不進行簽到及領取資料(改在各班上課教室進行),請依工作人員指引依序就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