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營造安全、友善及相互尊重的工作環境,本校依據「臺南市政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規定,持續推動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禁止任何形式之言語羞辱、惡意排擠、不合理工作要求、威脅恐嚇或其他造成身心壓力之不當對待行為,同仁於工作過程中,應秉持理性溝通與互相尊重原則,共同建立良好職場文化,如遇疑似職場霸凌情形,可依相關申訴及通報規定向人事室提出。
- 「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立法院於114年12月正式三讀通過,並於11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實施,並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及罰則規定,請同仁確實遵守,如遇疑似職場霸凌情形,可依相關申訴及通報規定向人事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