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115年10月17日於永康國小禮堂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旨揭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附件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報名表資料【附件 1】請於 115年 09 月 21 日前交予學務處生教組代為網路報名,報名表上請填寫參賽者的中英文名字及指導老師的中英文名字,若需要【附件 1】紙本(空白)報名表可到學務處領取。
●參賽作品請最遲於 115年 10 月 1日繳交至學務處。
四、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以免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