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習領域成績80分以上,且日常生活表現評量:全部做到
2、有低收入、中低收入戶、清寒證明、師長推薦函尤佳。
本校五個名額,每名3000元,需預留校內作業時間,欲申請者請於115年10月15日前將資料(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若有)送到教務處註冊設備組。
申請者若超過五名,校內錄取標準依次為:
1、有證明文件者
2、年級較高者
3、學習領域總平均
校內錄取名單於10月20日前公告於校網,不再另行通知;校內錄取名單尚需送該基金會審核,不代表一定能獲得本獎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