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孩子要轉學,應如何辦理?(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
A:
- ● 不管轉出或轉入,請盡量先電話預約辦理時間:06-237653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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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請攜帶】
- 1、戶籍證明文件(具詳細記事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戶籍需遷至本校學區:後甲里、小東里、東光里、東明里、莊敬里、裕農里、富強里、富裕里、崇誨里、北區東興里、永康區勝利里 29、31-33 鄰。
- 2、原校轉出證明書。
- 3、監護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4、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地區人民、其他國家人民需另填就學申請書,表件請依需求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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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出請攜帶】
- 1、轉出申請表(請先行下載填寫,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轉出三日前先送級任老師核章,正本於辦手續當天覆核)。
- 2、遷移新址後(就讀私校、特教班或本市自由學區學校可不受此限)具詳細記事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3、監護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注意事項:
- ※ 雙親監護:父母雙方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倘父母其中一方無法親辦時,務必填寫委託書。
- ※ 單方監護:已辦妥監護登記並載明監護人之戶籍謄本。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